最能体现这个比较法上差异的是现行宪法第51条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基于此,完善舆论监督的信息收集是实现两者制度衔接的前提。[63]参见黄威威:《网络监督权力腐败的规范性思考》,载《理论探讨》2015年第2期,第10—14页。

[60]参见靖鸣、江晨:《网络删帖行为及其边界》,载《新闻界》2017年第7期,第44—53页。[47]邵华泽主编:《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及其在当代中国的运用和发展》,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07页。当然,对基层干部进行监督,同样关乎人民的利益,有时也会引起巨大反响。[28]参见杨桃源:《中央关注舆论监督》,载《瞭望新闻周刊》2004年第31期,第11—13页。目前,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工作已通过国家法律及党内法规明确了管辖范围、管辖原则、受理范围以及处理机制,在此基础上,可设计两者的制度联结点,以赋予舆论监督相应的程序规范和期限规定。
参见周乐军:《对人监察抑或对事监察——论我国监察委员会监察权的边界》,载《时代法学》2018年第4期,第50—58页。注释: * 本文系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完善研究(22ZDA040)的阶段性成果。1931年,我们党在中央苏区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第四,将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三年调整为五年,使县(不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的运行更加民主规范有效,有利于县域政治稳定、社会治理和经济发展。这次修宪通过了六条修正案,主要内容包括:在序言中,把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修改为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利于统一全国人民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性复杂性的认识;把邓小平理论作为国家的指导思想写入《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明确了邓小平理论的指导地位和作用;明确宣布国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宪法地位。正如习近平所指出的:我国宪法建设走了一些弯路,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宪法形同虚设。具体而言,一是现行宪法根植于中国大地。
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是党执政兴国的最大底气,党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最大优势和最高原则就在于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习近平指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完善宪法,就是要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以宪法引领和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我国宪法的根本要求,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题中要义。十月革命一声炮响惊醒了迷梦中的中国人民,为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精神曙光。习近平曾引用毛泽东等人的诗句激情澎湃地叙说中华民族的历史、现在和未来:中华民族的昨天,雄关漫道真如铁;中华民族的今天,人间正道是沧桑;中华民族的明天,长风破浪会有时。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四、加强宪法建设,不断增强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制度供给 习近平指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对我们党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第五,将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修改为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更加完整地叙述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百年奋斗的历史。正是通过宪法这一总章程,中国共产党民主集中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制度优势并得到根本保障,从而在治国理政过程中源源不断地释放出来。《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一章总纲第一条第二款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后增写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我国宪法确认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确认了党在国家政权结构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地位,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我们就是在不折不扣贯彻着以宪法为核心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我们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治国理政的总章程 在现行宪法通过之后,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强调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化了对宪法是国家总章程的认识。透过我国宪法序言和正文的规定,人们可以清楚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去从哪里来,现在是什么样,未来向何处去。
诸如,一是坚持党对宪法修改的领导。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要求通过制定和实施宪法促进相关制度更加科学、协同、规范。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围绕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要求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这些修改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合法地位,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宪法保障。第五,改革和完善保证宪法实施的制度,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将法律委员会变更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中国共产党坚持依宪执政、依宪治国,生动体现了人民至上、执政为民的根本立场和伟大情怀,体现了中国宪法鲜明的价值目标与意义源泉。人民民主是宪法的基石和灵魂,是我国宪法持久生命力之所在。
我们党高度重视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洋务运动失败后,改良派试图在不改变封建统治的前提下,按照西方政治法律理论对我国封建专制制度进行改良,实行君主立宪制,结果遭到了失败。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这就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定是人类制度文明史上的伟大创造,必定是一套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深得人民拥护和支持的制度体系,也必然是具有显著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的制度,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发展。
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是要支持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让人民民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法治道路上永葆青春。正如习近平所指出:随着时代发展和改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对科学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四是现行宪法承载民族复兴大任。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同时,要强化制度的执行力,使各项制度的显著优势更好转化为治国理政的实践效能,推动中国之制与中国之治的有效衔接、相互促进。
(六) 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依宪执政、依宪治国,既是对全面依法治国的引领,也需要以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为基础。这是党和人民事业行稳致远、不断取得胜利的根本制度保障。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重大战略部署,确定了新的奋斗目标。
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对各方面普遍要求修改、实践证明成熟、具有广泛共识、需要在宪法上予以体现和规范、非改不可的,进行必要的、适当的修改;对不成熟、有争议、有待进一步研究的,不做修改;对可改可不改、可以通过有关法律或者宪法解释予以明确的,原则上不改,保持宪法的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
通过合宪性审查全覆盖的工作机制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各个部分和环节始终建立在宪法精神和原则的基础上。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斗争和根本成就,确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确立了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确立了国家的根本任务、指导思想、领导核心、发展道路、奋斗目标,规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一系列基本政治制度,规定了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等一系列重要原则,规定了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等国家一系列大政方针,体现出鲜明的社会主义性质,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可见,一旦立足于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治国理政的实践,我们就不会陷入形而上学的概念之争,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依规治党不是形而上学的概念游戏,而是全面依法治国丰富实践和辩证关系的科学表达。实践证明,通过宪法法律确认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并运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保障了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稳定性,逐步实现了国家治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法治化。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要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2018年,现行《宪法》第五次修改,理直气壮地在《宪法》总纲条文中写上了党的领导。
这一标志性历史文献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总结了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经验,确认了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的伟大胜利成果,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建国纲领、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革命大政方针,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为中国共产党在全国范围执政、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历史任务并向社会主义过渡提供了宪制依据。2012年12月4日,首都各界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集会,隆重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刚刚就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创新性实践和历史性成就 以党的十八大为起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二、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的根本理据 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的开辟和拓展,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重要性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越来越凸显。